如果说2015年是电商扶贫的试点年,则2016年就是电商扶贫的快速推进年,无论在政策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新的明显的进展:主要表现在电商扶贫的顶层设计初步形成、电商扶贫工作推进力度明显加大、各地纷纷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各大电商平台扶贫策略不断完善、不同地域的电商扶贫探索不断深入,探索形成了诸如甘肃成县、吉林通榆、云南元阳、新疆阿克苏、黑龙江明水等形式多样的电商扶贫模式。但总体来说,电商扶贫尚属于新事物,在思维转变、习惯培养、基础设施、人才培育、视野开拓、力量协调等方面还需要提升。2017年作为电商扶贫的普遍推进年,未来还应在提升战略地位、改善电商生态、激发群众活力、调整扶贫政策等方面继续发力,推动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实现扶贫政策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
从2011年起,学界已经开始电商扶贫的研究与呼吁。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经过调研与研究后认为,贫困的中西部地区运用电商这一载体,会有效促进扶贫开发工作,此后他连续撰文进行呼吁。2014年底,国务院扶贫办首次明确提出,把“电商扶贫工程”列为2015年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要求“在贫困村开展电子商务扶贫试点,发挥市场化电子商务渠道的作用,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2015年11月29日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实施电商扶贫工程”,电商扶贫终于成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又一重要通道和农村电商发展的又一热点。
到目前为止,为电商扶贫定义虽有一定难度,但思路还是逐渐清晰的,有待于学界充分讨论以尽快推出。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教授是较早研究电商扶贫的业界学者,他提出的定义是,“电商扶贫,即电子商务扶贫开发,就是将今天互联网时代日益主流化的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作用于帮扶对象,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改进扶贫开发绩效的理念与实践”。
国务院扶贫办曲天军巡视员分管电商扶贫工作,他认为,“电商扶贫,就是把‘互联网+’纳入政府扶贫工作体系中”。通过一户带多户,一店带多村的精准扶贫带贫机制,对接城乡广域的大市场,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以此拉动贫困户的就业增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共赢。
《电商赋能 弱鸟高飞——电商消贫报告(2015)》提出电商消贫的定义,即“通过建设和安装新型基础设施,培育和培养电商生态和电商意识,建立本地化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从而促进贫困人群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开展创新与创业,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最终改变贫困人群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现脱贫致富”。
总体看来,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就是运用电子商务来促进贫困地区家庭脱贫致富,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具体可以表述为:动员政府、电商、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各方力量,通过完善贫困地区的相关基础设施,建立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理念和体系,帮助提升贫困地区农户和生产经营者的电子商务运用能力,促进当地农产品及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品牌化建设,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带动就业和创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从而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一系列举措。
从不同研究角度给出的电商扶贫内涵是不一致的,为了方便研究,可以概括为狭义的电商扶贫和广义的电商扶贫,并界定其内涵。
狭义的电商扶贫,可以理解为电子商务层面的扶贫开发,包括六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扶持和带动贫困家庭进行网上销售创业,进行基础知识培训及相应的启动资金支持等;
动员电商平台、网上商城系统企业直接参与贫困地区的特色产品开发并组织在网上销售;
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主要是对贫困村的信息、交通、物流基础加强建设,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强化社会资源的统筹,包括政府推动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宣传与推广,动员企业与社会各界与农村对接扩大网上销售和农村特色旅游开发等;
电商企业吸纳部分当地就业,带动当地电子商务创业;
电子商务进农村后,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各种便利,如代缴费、网络代购、金融服务等。
广义的电商扶贫,可以理解为延伸到互联网+层面的扶贫开发,除过狭义电商扶贫的六方面内容以外,还包括互联网+金融,多元化解决贫困地区的金融瓶颈;互联网+公益,通过互联网搭建扶贫信息交汇平台,促进社会各方捐助资金、物流,实施相关项目,开展城乡结对,让扶贫人人可为;互联网+营销,通过众筹、预售、订制、领养等方式,促进产销衔接;互联网+农业,从电商的需要出发,倒推产业的标准化、质量可追溯和品牌化进程,等等。
文章来源: 亿邦动力网
作者:云朵匠 | 数商云(微信ID:shushangyun_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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