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联合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在京发布的《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下称《报告》)显示,全国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7520.5亿元,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 78.9%。
《报告》分析表明,到“十三五”末,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网络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异军突起,乡村治理数字化成效凸显,信息化服务加快普及,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数字乡村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中国乡村振兴建设委员会副秘书长袁帅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落实‘村城联动,消费帮扶’示范中心为基础,让乡村地区的产品真正流动起来,打造高效畅通的村城间产品供应链,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市场经营性的全链条联动,推动乡村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
近年来,电商、邮政、快递物流等企业把电商服务站点延伸到了行政村,搭建起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工业品下乡进村之间的重要桥梁。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建有电商服务站点的行政村共40.1万个,共建有电商服务站点54.7万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8.9%,同比提升4.9%。从区域来看,东、中、西部地区的行政村覆盖率分别为80.7%、82.8%和71.9%;而在排名前10位的省份覆盖率已超过90%,其中江苏、重庆、湖南均超过95%。
事实上,随着电子商务为农产品销售提供渠道,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市场已不容小觑。
从数据来看,2020年全国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7520.5亿元,占农产品销售总额的13.8%,同比增长3.8%。在各个省份中,农产品网络零售占比位居全国前三的分别是是浙江、江苏、安徽的,占比为37.5%、26.6%和19.9%,而其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分别为940.6亿元、1138.8亿元、889.5亿元。
可以说,电商服务“小站点”发挥了大作用,不仅提升了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更带动了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据《报告》分析显示,电商服务站行政村覆盖率较高的县(市、区)的电商经济也较为发达,支撑了农产品网络零售业的快速发展。而农产品网络零售占比与互联网普及率、家庭宽带入户率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农产品产销问题上存在诸多卡点,需要各方同心合力,着力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后一公里’,畅通‘肠梗阻’,才能推动消费帮扶提质升级。”袁帅建议道,要以落实“村城联动 消费帮扶”示范中心为基础,让乡村地区的产品真正流动起来,打造高效畅通的村城间产品供应链,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市场经营性的全链条联动,推动乡村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
《报告》认为,到“十三五” 末,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网络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异军突起,农村电商服务加快普及,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数字乡村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虽然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已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需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目前农业农村信息化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以及资金投入不足等短板和弱项。这意味着,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仍需要持续发力。
而随着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报告》指出,信息化与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了历史性交汇,农业农村信息化将在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的过程中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在日前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将围绕数字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重点工作集中在建强基础设施、发展智慧农业、建设数字乡村三个方面。
未来将在一手抓新建、一手抓改造的方向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提升农村宽带网络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加工和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与此同时,建立和推广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数字田园、数字灌区和智慧农牧渔场,不断提高农业发展数字化水平,让农业资源利用更加合理、农业经营管理更加高效。
“‘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重点是完善农村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技术推广应用,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曾衍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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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编辑:云朵匠 | 数商云(微信ID:shushangyun_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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